能。(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手续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借口有姓名不雅,爸妈离婚二婚,重名不便,含生僻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工人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隶属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职责区民警调查报告。
(二)解决步骤:
(1)申请人持以上手续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解决。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事项变换更正申请审批表》,职责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手续进行调查核实并提议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主管,直至市局主管主管审批(审批权限各地可能稍微分别)。
(2)如果申请得到准许,申请人持《户口事项变换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换户籍信息中的姓名信息,将原来的姓名变换为曾用名,再次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解决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