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国家对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对入伍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一次性补偿或者取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
2、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大学新生,在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休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大专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万元;预算由中央财政提前分配,确保国家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