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们会看见,有的人讨债不成,就直接住到债务人的家里去了,你不还钱我就住到你还为止。那么住债务人家里,这种行为究竟违不违法呢?
首先,家(房子)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咱们基本法《宪法》第三十九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没有所有权人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强行进入。因此,如果债务人允许你居住的,这个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对方不允许的话,你强行居住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轻的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罚款,严重的有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的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