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要分具体情况了,在正常情况下,谅解书作为一种量刑的情节,只影响一个人的量刑而不影响一个人的定罪,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还是要承担。只是说因为有了谅解书的存在,在量刑时会产生一些有利的影响。
但是,如果犯罪本身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加上又取得了谅解书的话,是有可能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90条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不论获得谅解之后是否能够免除处罚,都应当尽量争取受害方的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