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我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和《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可知,销售假酒违反了《刑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进行举报,举报应该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监督检验机关举报。
2、《产品质量法》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
3、《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第二条,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它形式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关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且举报情况经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查证属实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