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拘役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多次犯罪的最高刑罚不超过一年。
根据《刑法》关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规定
(1)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2)在判决前犯下数项罪行的,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最高刑期应少于总刑期的总和,最高刑期应超过20年,但最高控制期不得超过三年,最高刑事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最高刑期不得超过35年,最高刑期不得超过20年,但最高管制额不得超过三年,最高刑事拘留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刑期不超过20年,总刑期超过35年,最高刑期不超过25年。
2、《刑法》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