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的,父亲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妻履行义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