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为儿女买婚房儿女离婚房产,如属于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属于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则应当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