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派出所立案,下步准备追究刑事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限定:违背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意外,使人重伤、丧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跑使人丧命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限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丧命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意外全部或者主要职责的;
(二)丧命三人以上,负意外同等职责的;
(三)导致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意外全部或者主要职责,无本领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