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惠州户口迁入条件:
在市辖区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二)需提供和审核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若[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2)市辖区连续3年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或连续3年以上的居住登记记录(居住记录可以派出所查询打印)(3)惠州市连续3年以上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连续3年以上且申请时正在市辖区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三年经营记录(在市辖区经营不同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时间可累计),参保和经商的年限可互补叠加,且当前参保或经商至少满足其的一项;
(4)入户地址证件材料。
(5)入户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市、县(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受理,并审核审批签发《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