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守所羁押并不是很苦。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进入看守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组织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进行时事、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同时看守所也会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就此看来,只是限制了人身自由,一般不会太苦。
2、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未成年犯,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