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1、在我市兴办实业投资达100万元且连续两年年纳税5万元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投资者,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2、在我市兴办实业投资达100万元且连续二年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外省(市)驻锡企业,其法人代表、大专以上学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本市已有自购住房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3、在我市合法经营的个私企业业主,连续二年年纳税1万元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本市已有自购住房的,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4、在本市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办理手续:工商营业执照(稳定职业证明)、验资证明、完税凭证、任职资格证明或聘任证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学历证明、房产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效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