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
为了更加快捷方便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法院推出了诉前调解制度,即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由具有调解资质的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调解员调解后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诉前调解的期限并无法律规定,不同地区均会有所不同,基本上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在诉前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则案件转到审判庭,由审判法官审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应当调解,这里的调解指的是诉讼中的调解。诉讼中的调解是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法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的调解,经当事人双方对所调解的内容达成一致后 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三个月,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二审的审限3个月,所以诉讼中的调解时间必须在审限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