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行为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如果在实施拘禁过程中,实施殴打、侮辱行为的,还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3、如果行为人因实施非法拘禁行为而导致他人重伤的,则应当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另外,因非法拘禁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此外,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实施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则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判处相应的刑罚。
6、行为人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对其也应当按照前述方式定罪处罚。
7、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述罪行的,则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