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继承,首先要确定哪些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3、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4、下列是《民法典》有关遗产继承的条文: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