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说,马德里和单一国家申请所达成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可以在目标国家取得商标权利,两种方式各有优劣势,分别在于:
1、马德里申请费用低,操作方便,提交至中国商标局即可,但出结果时间周期长(18个月左右),后期如果有驳回或其他问题还是要委托当地律师进行答辩;
2、单一申请费用较高,大约马德里申请的2~3倍,但取得结果的时间很短,快的一个月,慢的一年左右,与此同时如果被驳回,负责案件的当地律师会针对案子给出最专业的建议,同时当地律师也会适时提醒各个流程节点绝限。初创企业如果经费预算有限可以采用马德里申请方式,可控性较好,且更加直观。希望对你的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的问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