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是离婚之后,一方当事人相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自行协议。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有主张变更抚养权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