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保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保释。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保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2、对符合保释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保释手续。对不符合保释法定条件的,不同意保释。不同意保释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