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使馆不是做公证,而是认证。做公证需要去国家的公证机关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大使馆认证是指一国外交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所在国公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印章或该机关主管人员的签字属实。经过认证的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为文件使用的有关局承认。大使馆认证主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民事认证,如出生、学历、收入证明等;商业认证,如产地证明、形式发票、提单、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