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离婚案件中遭受或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为防止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根据案件当事人的申请,经审查后核发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因此申请保护令的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必须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若男女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就不具备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条件。
离婚后便不能再申请人身保护令,但是前夫仍然暴力威胁、骚扰前妻,怎么办?受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官为大伙支招,如果前夫继续骚扰的话,前妻可以将前夫的电话号码加入黑名单,以避免短信或电话骚扰以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