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辩解和辩论,这就是刑事辩护。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