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驾合同类似于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承揽人在承揽过程中因自己的过错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承揽人独立承担责任。另因代驾者与代驾公司构成雇佣关系,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代驾出了交通事故应由代驾公司承担责任。
2、一般来讲,代驾是驾驶人与车主的一种服务关系的合同,其内容应是驾驶人将车主及其车辆安全送回指定地点。这种合同关系中车主应是将车和自己均交由驾驶人,由其负责安全送回,所以车辆的支配者在事故发生之时应是直接驾驶人。
代驾时出了交通事故有两方面关系须加以分析:
1、代驾者与车主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事故原因在于车辆本身存在故障、车主错误指示等原因,那么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由车主承担(对内)。
2、代驾者与对方车辆驾驶者关系。双方应是侵权关系,谁违反的交通法规,谁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失就应承担相应责任(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