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踪48小时可以立案。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或向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有证据证明失踪人可能受到侵害的可以随时报案,不受时间限制。
二、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