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合同的特征是:转让标的特定,即合同转让特指合同主体的变更;涉及主体特定,即合同转让涉及合同当事人,以及受让人;标的物限定,即合同转让的标的物不得为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其他特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