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
要构成变造货币罪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自然人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自然人犯罪主观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
3、犯罪行为是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
4、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构成变造货币罪的,具体的处罚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