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拟定合同,双方(多方)签字盖章。
2、合同中提及存在非技术交易的,如原合同中未明确具体金额,双方(多方)需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3、合同生效后,提交科技处合同彩色扫描件一份,扫描件必须为PDF格式,每个合同保存为单个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办理时需同时提交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
4、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
5、科技处统一向江苏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交认定申请(合同截止时间应超过填报日15个工作日,否则系统中无法申报)。
6、认定登记完成后,科技处工作人员将《技术合同申请认定表》电子版发送到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电子邮箱。
7、合同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携带《技术合同申请认定表》(纸质版)及相关合同至财务处财税管理科开具免税发票。
8、已超出合同有效期的合同,如需开具免税发票,须签订补充协议,按照上述流程重新办理。
9、技术合同一旦办理免税登记,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