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件的性质不同,看守所最长关押的时间分为5种:
1.一般情况期限为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关押期限为3个月;
3.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犯罪案件,经过省级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关押期限为5个月;
4.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经过省级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关押期限为7个月;
5.特殊原因,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关押期限可以无限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