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名顶替罪,是指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行为。冒名顶替者本人、组织者、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全都难辞其咎。
当然,此罪只限定在冒名顶替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这三种情形,其他冒名顶替的问题一般是民法、行政法规制的范围。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