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自然人下落不明失踪满四年的,经过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可以宣告其死亡;如果是因为意外事件失踪的,则下落不明满两年的,经过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就可以宣告其死亡;
如果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则不用达到两年的期限就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