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是:
1.客体构成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构成是法定主体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主体构成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主观构成是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