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1、对×票据进行公示催告(写明票据种类及出票人、收款人、票号、金额、到期日等票载内容)。
2、受理后立即通知票据支付人停止支付。
3、在公告期满后,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的(或者驳回权利申报),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已丧失的票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与理由:
一、写明申请人原持有票据的种类、数量以及票面记载、背书情况,如出票人、收款人、票号、金额、到期日、背书人、被背书人等。
二、写明票据在何时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及其经过详情。
三、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曾经采取过哪些追寻或补救措施。
四、写明具体请求目的。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公示催告,并立即通知票据支付人停止支付;同时请求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给予作出除权判决,即宣告已丧失的票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以除去申请人以外的人享有票据中的任何权利,从而使申请人重新取得票据的权利,据以向支付人请求支付票面金额。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