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和家庭破碎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暴力的暴力手段是非常多的。许多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以及相关理论研究将家庭暴力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以及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性暴力是指施暴者透过暴力或胁迫等强迫手段,企图强迫他人跟自身发生任何形式的性关系、性骚扰、性暗示、贩运等行为。这些行为不论受害者跟施暴者的关系、时间或地点,亦属于性暴力。而且“暴力”一词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口头或心理暴力。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下简称《反家暴法》)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通过对比可知,目前《反家暴法》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仅局限于身体暴力与精神暴力。但进行性暴力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精神以及身体方面的因素,所以在司法实务中一般认为性暴力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