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说的借条借款免利息啦这个是有可能发生的,具体的可以看看以下内容在现实生活中,朋友借钱会写“借条”或“欠条”来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但很多人都不明白“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证明双方建立了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则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代表债权债务关系,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持有“欠条”的出借人,2年后就有拿不到利息和本金的风险。
举个例子,小A和小B是朋友,小A向小B借了1万块钱,并给小B写了个欠条,但上面并没有写明还款时间和利息。2年后,小B想起了这笔欠款,拿着欠条向小A索要本金和利息,如果小A拒绝还款,小B再向法院起诉要求小A还款,小B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所以朋友间借钱,最好写“借条”不写“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