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偷盗十次以上的,依然应当按照盗窃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若嫌疑人为累犯的,则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