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般而言,行政违法人因行政违法行为而承担行政责任并不能免除相关主体在行为构成犯罪时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证券监管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调查时,如果发现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的,通常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以上就是我对问题内幕交易罪追诉期有多久的解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