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20万元罚金;
2、如果存在严重情节的,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3、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