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麻烦,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且父母是不能随意放弃监护权。
一、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这是由法律规定的。
二、除非利害关系人,基于法定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进行变更!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如果父母好好的,不得变更,不得放弃监护权!)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
(1)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