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只能靠申请人主动提出,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1、到场人:
1)房屋个人,则个人到场;
2)房屋夫妻共有,则夫妻到场。
2、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产权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小区的物业证明;
4)房屋人持身份证;
5)《居民户口簿》;
6)集体户口还需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夫妻关系的需要带结婚证及复印件;
父母关系的需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