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与一般的家庭暴力行为不同,一般的家庭暴力行为往往是身体暴力,给受害者的身体造成的伤害后果显而易见。但是家庭冷暴力具有反复性、隐藏性的特点,而且更多的是对受害者的精神上加以折磨,并没有身体上的可见伤痕,也不能作伤情鉴定。而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的案件时,一般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如果受害者以遭遇“家庭冷暴力”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称对方对自己感情冷漠、没有夫妻生活,会由于难以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方又不同意离婚而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话,最好能够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和平分手。
但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家庭冷暴力的家庭,夫妻之间往往会在离婚的问题上产生很大的争议而无法协议离婚,所以遭遇家庭冷暴力的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如果受害者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就要注意收集家庭冷暴力的证据。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此外,受害一方还可以以受到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也仍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