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和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职业等级:共分三级: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三、申报条件: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学费:
1、物业管理员----1080元
2、物业管理师----2200元
五、报读学员需携带资料:
1.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3.身体证复印件一份;4.单位任职证明(加盖公章);5.黑白免冠照片2寸四张. (2及4可在结业前统一上交)
六、培训学校及地点:
培训学校: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
学校地址: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培训大厦(401室,职业教育部)
七、考试情况:
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笔试方式。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物业管理师还有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成绩=论文内容成绩×40%+论文答辩成绩×60%,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八、上课及考试时间
2008年物业管理员(师)的全国统考一共两次,时间为5月17日和11月22日。考试地点待深圳考试中心公布。
以上是深圳物业管理培训班考试的要求,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