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2014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日前出台,城镇夫妇超生一个子女,至少要缴纳299244元,相比去年要多付27966元。因应广东省“二孩”政策,新标准有新增条文,指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1胎子女的条件,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城镇居民征收855元,农村居民的征收则各镇有所不同,如大良就是257元。
新标准在6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新的标准,顺德区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顺德区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42749元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5倍的社会抚养费;本人2013年实际收入高于42749元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如果超生二个子女的,缴纳的费用将翻倍。
因为已正式实施二孩政策,新标准也相应增加了一个条文。若是城镇居民,符合《条例》规定再生育1胎子女的条件,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顺德区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42749元为基数,按2%计算,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若是农村居民,则以夫妻双方分别按户籍所在地镇(街道)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按2%计算,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新标准,城镇居民征收855元,农村居民征收标准是257元,容桂是211元,伦教是188元,勒流是246元,陈村是228元,北滘是277元,乐从是283元,龙江是240元,杏坛是265元,均安是212元。上述数据,均是以当事人一方来计算的征收标准。以上是对顺德区社会抚养费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