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非常严重的事故,受害人除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构成犯罪,受到刑事法律的追究。单从民事赔偿的角度,受害人家属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主张侵权赔偿。死亡案件中的赔偿分为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家属方可获的赔偿项目及其数额,一方面是事故损害在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比例划分。
一、损害赔偿项目及其数额死亡案件中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前可能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或是补助费等必要费用,以及基于死亡直接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家属误工损失、住宿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个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并地方相应规定。专家提醒:在计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农转户口的受害人方可适时主张农转城,也即按照城镇标准获得赔偿。
二、事故损害比例的划分如果死者承担有事故责任的话,那么,赔偿可能涉及损害责任的负担比例问题。根据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理赔: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时,最大122000元;被保险机动车无责时,最大12100元。对交强险理赔不足的部分,由各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进行分担。为此,交通事故责任影响赔偿。如果死者自身承担事故责任,那么鉴于死亡赔偿数额通常较大,将会涉及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划分损害数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