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与投资合同的关系
首先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有这几点:非法集资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筹集资金、并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其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属于无效合同范畴。既然是无效合同,理应谁的财产归还给谁,集资人应把依据合同取得的集资款返还给集资参与人。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主体的相对性原则,签订投资合同的主体是非法集资人和集资参与人。一旦合同无效,返还财产的责任和义务主体应该是非法集资人。有关监管部门虽然担负市场监管职责,但保障的是市场主体的权利,而非收益。说到底,参与非法集资行为也是一种投资。投资行为到底有没有收益,收益多少,需要投资人自己擦亮眼睛、审慎对待,而不是赚了钱装入自己腰包,亏了本转身找政府索赔。
那么如何识破非法集资呢?
非法集资有四个特征: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形式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本性。
为掩饰其非法目的,不法经营者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实中,非法集资者往往通过媒体、传单、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等均是其惯用伎俩。
在这个高智商犯罪云集的时代,很多非法的东西都包装上了“合法”的外衣,如何防止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非法集资与投资合同是什么,
其次,明确自己所签订的投资合同的内容,仔细甄别区分。
最后,要明白救济途径是什么,运用合法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