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有很多千奇百怪的事态,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呀,还有万一房产继承人之一失踪的问题也有类似的发生,很多人肯定很好奇这类问题如何处理吧。
1.若继承人中有一人失踪多年,可以将情况登报找一下他,限定时间来参与继承事宜。若失踪四年以上,可向法院申请对该继承人宣告死亡(要求失踪4年以上),法律效果是该继承人在法律上死亡,应当继承的份额由其它的继承人继承。
2.如实在找不到下落,可问问有关部门,可否考虑由他的儿女代位继承他应得的部分。
3.。办理继承手续,几个继承人均要到场。如果其他几个愿意让给一位继承(或折价给其他几个继承人),则其他几个继承人要写书面放弃继承的材料才能办理继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