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盗窃能保释么回答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只要在一年内入户盗窃三次以上或者是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不论其数额是否达到较大,均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关于数额的认定,每一次盗窃都构成盗窃罪,如果符合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规定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多次应包括两次及以上情况。另外,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一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这里的前次盗窃行为则不一定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仍应当累计数额。认定多次盗窃还要区分常业犯与常习犯的差异,对常业犯一般要从重处罚,而对于常习犯来说,通常可累计计算数额。
3)对于单次的盗窃数额能否构成犯罪,这还要看地方的相关规定,不同地域经济水平的差异,构成犯罪的数额起点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