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损毁公共财物的处理办法:
1、恶意损毁数额较大公共财物的或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2、未达到构罪标准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