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网络购物备受广大人民的喜爱,这得益于网络技术和商务电子化的普及。然而,电子信息化并没有改变交易所产生的商业风险。虽然我国制定了有关的网络购物交易方面的法规,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和谐的因素,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购物纠纷呈现复杂化、多样化等特点,诸如买方收到物品与卖方所说不符、卖方信息不真实、卖家收款不售货、售后的服务质量差、退货困难及因买方给个差评便遭致报复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现行的民商事法律法规带来了新的挑战,当然也为规范网络购物合同、完善纠纷救济机制创造了难得的机遇。 区别于传统的买卖合同,网络购物合同利用网络在线交易平台,合同要约、承诺借助于网页“确认”、“支付界面”产生了新的法律形式,同时网络购物合同的履行也是在网络购物网站的交易平台上进行的,购物网站的介入使得合同不再仅仅是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实现,购物网站作为交易的平台,其自身对于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生效及履行负有一定的义务。目的是规范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生效和履行,完善购物网站在处理诸如开篇案例中提到的网购纠纷救济机制,建立非诉救济和诉讼救济机制,尽最大可能快速高效化解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维护买卖双方在合同法锁中的权利,最终构建网络购物交易的和谐秩序。但从长远角度来看,建立网络购物信用体系,最大可能的实现非诉救济,防患于未然,把网购纠纷的萌芽扼杀在摇篮里,让网购纠纷损失最小化,才是最好的选择。稳定的网购交易秩序,和谐的网络交易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 基于此,笔者本文拟结合生活中发生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对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及救济途径进行全面探讨,提出个人的建设性意见,希望能够对消费者切身法律权益的保护以及交易秩序的稳定和发展有所裨益。着眼于当前立法的不足,当然,我们期待会有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出台,来弥补法律漏洞,为维护网络购物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权益,并为构建我国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救济机制提供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