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的爷爷生病住院,因为病况严重,所以他打算立遗嘱避免继承纠纷,所以想要咨询一下继承法第八条理解

帮助10人 3.3w浏览 匿名 2017-11-16 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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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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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第八条理解为本条是关于保护继承恢复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确认法律文件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灭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能够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定时间限制。权利人在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便丧失了胜诉权。因此,诉讼时效又称为消灭时效。继承恢复请求权,是指合法继承人的财产继承权被他人侵害时,有请求恢复到继承开始时的状态的权利。
    对继承恢复请求权的保护,本条规定了两个诉讼时效期限。
    (一)诉讼时效为两年。即在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情况下,继承人在两年之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里区分为“继承人知道”和“继承人应当知道”两种情况。确定“继承人应当知道”,要根据客观事实作具体分析。
    (二)诉讼时效为20年,即在继承人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其权利被侵犯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在自继承之日起20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继承权的诉讼。这是对前一个期限的补充和限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3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使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以及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两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在这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在造成中止的客观情况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诉讼时效还可因提起诉讼而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全文
    14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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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第八条理解中第一句话的解释为:若你作为继承人之一,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说你应该继承的遗产被他人非法占有,那么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事实的那天起,两年内你可以提起诉讼.两年后,你虽然可以起诉,但是会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
    其次,解释第二句话: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开始.从这时起经过二十年后,就不得再提起诉讼.就算是过了二十年后你才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能起诉.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督促权利受侵害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稳定秩序.
    全文
    6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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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八条理解解释具体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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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解释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解释具体是用人单位并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给劳动者提供保护或未及时支付工资报酬的,或者损害劳动者权益,不为其办理保险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其也应承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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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明确载明以下事项:
(一)公司正式命名以及注册办公地点;
(二)公司的主要运营领域及内容;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数额;
(四)所有股东的个人信息或商业化品牌名称;
(五)各位股东投入的资金形式、投资金额及其投入日期;
(六)公司内部各部门组织架构以及各自的产生方式、权力、议事程序等细节;
(七)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确认;
(八)股东大会认为有必要在章程中加以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所有股东均需在公司章程上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任何新设公司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公司章程。
该章程对于公司本身、各个股东、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层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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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产继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地产遗产继承手续办理的具体流程,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继承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所有权证件以及经过公证的公证书,前往房地产管理机构提出遗产继承变更的申请。
接下来,房地产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将对申请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核实,确认无误之后予以正式受理。
通常情况下,经过7个工作日之后,继承人需要再次带上个人身份证来到房地产管理机构,领取并填写缴费通知单。
然后,凭缴费通知单上的具体金额,到指定的银行交纳手续费。
最后,申请人凭借银行出具的收据回到房地产管理机构,便可领取新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继承人若选择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表达出自己的意愿;
如果未曾表达过任何意见,则被视为已经接受了继承。
同样地,受遗赠人也应在得知自己获得遗赠财产后的60天内,明确表示是否愿意接受该项赠与;
如逾期仍未做出决定,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受遗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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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第三条具体含义是什么?
合同法解释三对现有的合同法作出了新的解释,但最高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并不是简单对合同法条表面意思的解释,而是对每条有异议的法条进行更深层次地剖析。下面小编就以解释三的第三条为例,为大家讲解合同法解释三解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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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强奸罪可以假释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强奸罪能否获得假释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处理假释申请时,判断犯罪人“是否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除了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之外,还需要结合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宣告的刑罚情形、刑罚执行过程中罪犯的表现及各种客观因素,如罪犯的年龄、健康状况、性格特点、假释后的经济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等进行综合性考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其假释的起始时间应当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若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都将折算为一天的刑期。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且属于累犯的犯罪分子,或者是因为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均不具备假释资格。
假释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其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实际执行了至少13年;
最后,罪犯必须认真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同时也没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限制的制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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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侵犯名誉权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是如果医院随意向社会各界公开了患者的病情,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认定已经侵犯到了患者的名誉权,比如公开患者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这些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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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福建省受贿罪数额八万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对贪污受贿罪量刑指标的阐述应参照具体涉案人员所涉及的受贿资金额度进行分析定夺。
具体而言:
1、若受贿金额在三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则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2、若受贿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则属于其他较为严重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缴纳罚金;
3、若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至三百万元之间,则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4、对于多次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的涉案人员,应依据其累计受贿金额进行处罚。
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且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影响的案例,最高可判处死刑。
此外,若涉案人员在受贿之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法院有权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次被发现贪污五千警告后还要处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个人贪污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之标准者,如能真诚悔过积极归还所侵财物,方得以减轻或甚至免于刑事惩戒,同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亦需给予相应惩戒性行政处分。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犯下贪污罪行的人员,应依据其行为的恶劣程度,作出如下不同程度的处罚规定:
1.对于贪污数额相对较少或者情节更为轻微者,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定罚金;
2.贪污数额相当庞大或者情节尤为严重者,则会面临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3.而对于贪污数额极为巨大或者情节极端恶劣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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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怎么解释的?
第82条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已经超过了一个月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应当给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来作为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也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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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继承遗产的房子再出售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经过遗产继承之后,对于该房屋再次进行销售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然而,当房屋经历过遗产继承之后再次进行销售,便需要支付相应的税费,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
其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将财产转让收益减去受赠以及在转让住房过程中所缴纳的各项税金,再加上相关合理的费用,得出的剩余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适用税率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二手房交易环节上,所涉及到的税费主要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等。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税费的税率会根据房屋的购买年限而有所不同。
例如,如果房产证已经满两年,那么在交易时就可以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
若房产证已满五年,则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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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能继承外公的遗产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临该问题时,我们需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与处理:
首先,如果舅舅生前曾留下有效遗嘱,明确指定其外甥作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外甥便可根据遗嘱中的相关规定,合法地继承舅舅的遗产;
其次,若舅舅并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外甥并不具备成为舅舅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资格。
然而,倘若外甥在舅舅生前对其尽到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则他仍有权参与到遗产的分配过程中,并向法院提出请求,以获得相应份额的遗产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2024年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律师回复] 解析:
房产继承过户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房屋评估费用;
其次是印花税与登记费;
之后是权证印花费以及契税。
在这众多的税费之中,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房屋评估费用,它是按照房屋价值的阶梯式定价方式来收取相应比例的费用。
另外,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他们无需缴纳契税,而对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而言,其契税则为1.5%。
具体来说,以下是各项费用的详细说明:
1.调档费:
此项费用为150元(针对存量房)或者80元(针对房改房)。
2.评估费:
评估价格的0.5%。
3.契税:
评估价格的0.75%(如果房屋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则需按照3%的标准进行征收)。
4.交易费:
建筑面积乘以3元/(适用于存量房)或者建筑面积乘以1.5元/(适用于房改房)。
5.印花税:
评估价格的1%。
6.申请费用:
80元。
7.土地出让金:
评估价格的0.5%(仅适用于房改房)。
8.土地增值税:
评估价格的1%。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第一条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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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解释是行政人员在进行处罚当事人的情况下,要跟当事人解释清楚为什么要处罚,怎样处罚,然后自己会有怎样的权利。行政处罚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的可以到相关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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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法定代表人的风险和好处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法定代表人所面临的行政责任风险,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
当企业法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除了该法人需要为其行为负责之外,法定代表人也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甚至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这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
1.超越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债务;
4.在公司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之后,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处置企业财产;
5.在企业变更、终止时未能及时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进行公告,从而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6.从事法律明令禁止的其他活动,从而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我们来谈谈担任法人代表的优势所在。
首先,法人代表拥有企业签订合同的最终决策权,在订立合同时,法人往往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其次,法人代表是企业财产的最终掌控者,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转等息息相关的各项活动均由法人代表进行控制和管理。
最后,法人作为法律主体,享有一项基本的权利——诉讼权。
所有企业都必须由法人代表来行使这一权利,尤其在保障企业股东权益方面,此项权利显得尤为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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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析:
1.当您的手指遭受伤害时,首要之务便是尽快前往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是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步骤,因为它构成了解决所有后续问题的基础条件。
若未进行该项申请,所有的努力将可能化作徒劳无功。
倘若单位未能履行职责主动提出申请,则员工本人便须于受伤当日起算一年之内启动相关程序;
2.若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您的受伤情况属于因公负伤,那么在获得由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
同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即工伤治疗及康复期间),您的工资仍需按照原先的标准予以发放;
3.待您的伤势基本稳定之后,您有权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
随后,您可依据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寻求相应的伤残赔偿;
4.根据您所描述的伤情状况,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初步判断您的伤残等级约在五级左右。
然而,最终的确切结果还需要等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才能揭晓。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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