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当事人就有权利进行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rn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rn
(二)有明确的被告;rn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rn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n
其次,由于对方已经起诉,那么当事人可以提出反诉。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