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异议的流程:(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探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二十六条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